西安市區集中供熱用戶的住宅臥室供暖溫度不低於18度,比前16度高出2%。供熱質量保證金製度有望納入立法,如果室溫不達標可申請賠償。下麵跟隨暖氣片品牌一起來看看吧。
西安市最新供熱規定室內溫度不達18度申請賠償
室內采暖溫度不應低於18度
據報道,現行的西安市中央供熱管理條例於2008年10月實施。近九年來,西安市采暖麵積逐年增加,由2008年底的2407.6萬平方米增加到2016年底的1784.3萬平方米,區縣采暖麵積達到2113萬平方米。
市政府在修改後的通知中指出,西安市采暖期間的法定采暖溫度爲18度。在冬季供暖季節,用戶經常埋怨供暖企業的舒適性差,16歲。在本版本中,用戶通常需要更高的加熱溫度。考慮到今年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的調整,規定一般住宅的臥室、客廳(廳)采暖設計溫度不低於18度。因此,加熱信息網絡明白,在加熱期間,客廳的客廳溫度不應當小於18度,一般不超過22度,其它室內部件應適合設計規範的要求。修訂草案規定,供熱企業因供熱企業的原因造成供熱溫度不適合標準的,應當退還費用。
物業不用再管供熱了
多年的供熱實踐表明,城市集中供熱的模型難以適應城市集中供熱快速發展的需求,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和區級部門更好地參與供熱管理結果。修訂草案規定,區、縣人民政府集中供熱管理部門和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內的城市集中供熱管理工作。
目前,西安供熱管理還沒有對房屋實行直接管理,采暖企業隻對小區進行換熱站前的管理,換熱站後的管理由物業公司負責,物業公司沒有專業的供熱管理能力,出現了大批的糾紛。
減少糾紛和改善服務的最直接和有效的方法是對家庭實行直接管理。因此,經修訂的草案規定了在加熱企業中實施熱源、管網、熱交換站和最終用戶的綜合管理服務。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自行管理換熱站的單位,應當逐步向供熱企業的綜合管理服務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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