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徐州市下發《關於明確市區今冬居民小區供熱到戶價格的通知》。住宅小區暖氣片供暖價格為25元/平方米,按建築麵積收費。對用熱人數未達成總戶數60%的居住區,在25元/m2的基礎上,可提高家庭暖氣片供熱價格不超過10%。使用熱戶數達成居民區戶數的60%以上,24小時內供熱,對110天的電池進行同一供熱。
徐州市發布集中供暖用戶價格與收費標準
一、市區居民小區暖氣片供熱到戶價格
住宅小區住戶暖氣片供熱價格為25元/m2,按建築麵積收費。未達成熱戶數60%的住宅麵積,以25元/平方米為單位的最高家庭價格漲幅不得超過10%,的確價格由供熱單位和業主委員會或由業主委員會擔負的社區居委會確定。
二、執行居民小區供熱到戶價格的範圍
供熱戶達到居住區總戶數60%以上的,實行24小時供暖、110天供暖的統一分戶收費。如果更改了加熱天數,則價格隨供熱天數的變化而變化。
三、其他相關規定
1.從居民區供熱到居民區的價格,包括供熱期間所消耗的汽、水費用、人工費用、維修保養費用和有理利潤,不包括大型設備改造和要緊設備更換費用。未經供熱運行單位批準,不得向居民收取與價格有關的其他費用。
2.住宅集中供熱關係民生。各供熱經營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嚴格執行今冬市政府確定的居民集中供熱價格政策。
3.居民的加熱和"煤種變化"費用增加部分的財政補貼保全了原有的標準。
4.在供熱係統與供熱網絡平行連接的住宅區,不得收取熱量損失費。
5.《關於協商確定城鎮居民集中供熱價格試行供應和使用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格[2008]176號)馬上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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