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20年4月30日,北京市調整日然氣分戶供熱用戶燃氣補貼標準和領取補貼期限。從2019-2020年采暖季起,天然氣分戶采暖用戶(含城鄉居民家庭)補貼標準調整爲每立方米0.71元,補貼期限延長7個月,最遲期限爲次年4月30日采暖季。下麵跟隨北京暖氣片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這項福利你享受到了嗎?北京天然氣采暖費價格下調
2019年11月15日,北京市下調了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每立方米下調0.02元。因此天然氣分戶自采暖暖氣片補貼標準也需要同步下調。調整後的天然氣分戶采暖居民(含城市及農村地區住戶)用戶采暖用氣補貼標準爲每立方米補貼0.71元,自2019-2020年采暖季起執行調整後的標準。
2019-2020采暖季,經市政府批準,采暖季延長16天,采暖用氣量補貼上限由820立方米提高到864立方米。
天然氣分戶采暖居民用戶領取采暖用氣補貼,需要用戶提供采暖季前和采暖季後兩次燃氣表底數。第一次需在當年法定或政府確定的采暖季起始日前完成,第二次需在當年法定或政府確定的采暖季結束後30天內完成。若用戶拒絕入戶或不配合申報燃氣表底數,每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聯係的用戶視爲放棄補貼。
關於用氣補貼的發放和領取,北京市規定,燃氣供應企業需將上一采暖季補貼氣量及時發放至用戶賬戶。對已在當年法定和政府確定的采暖季結束後30天內獲取到第二次表底數的用戶,補貼應於當年7月1日前發放完畢;采暖季結束30天後到8月31日前獲取到表底數的用戶最遲應於當年9月15日前發放完畢。
以往用戶領取補貼的最終時間通常截止到采暖季結束當年的9月30日,逾期未領取的視爲自動放棄。本次北京市也延長了用戶領取補貼的截止時間,到次年4月30日,用戶仍未領取補貼的,視爲放棄領取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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