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我國四大直轄市之一,也是中國北方最大的開放城市和工商業城市。天津簡稱“津”,意爲天子經過的渡口,也稱“津沽”、“津門”。那麽作爲我國四大直轄市的天津,冬季供熱條例是如何規定的啦?下麵就讓金旗艦暖氣片小編來講解下吧。
“津門”冬季采暖供熱條例介紹
第一條爲規範供熱室內溫度測量行爲,保障供熱用熱雙方合法權益,依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供熱單位測量供熱室內溫度的活動。
第三條市和區、縣供熱辦應比照管理職責對供熱單位測溫行爲進行監督。
第四條供熱單位測量供熱室內溫度(以下簡稱測溫)應適合以下要求;
(一)在天天8:00-21:00進行測溫,如用熱戶有特殊要求,可與供熱單位協商確定。
(二)使用經檢定合格的精密玻璃水銀溫度計或數字溫度計,示值允許誤差(準確度)爲±0.3℃,並且在測溫時應出示檢定證書。
(三)選取被測房間中心位置(對角線交點)距地1.2±0.1米的高度爲測溫點。
(四)測溫時應關閉室內所有門窗,待房間溫度穩定後開始測溫,測溫儀表達值穩定時結束測溫。
(五)測溫不得采用手持方法,所有人員應距離測溫點1米以上。
(六)對同一用熱戶測溫,天天不超過兩次。
第五條測溫應比照以下順序進行:
(一)用熱戶與供熱單位約定測溫時間。
(二)測溫開始前,雙方應在測溫記錄單上填寫姓名、住址和聯係電話等信息。
(三)供熱單位按本辦法第四條的有關要求進行測溫。
(四)測溫結束後,將測溫結果填寫在測溫記錄單上,由雙方簽字確認。
(五)如一方要求繼續測溫的,應在測溫記錄單上填寫下一次測溫時間。
(六)測溫記錄單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
第六條測溫儀表由供熱單位提供。如用熱戶對測溫儀表的準確度有疑義,可申請檢定。檢定費用由用熱戶先行墊付,經檢定合格,測溫結果有效,檢定費用由用熱戶承擔;經檢定不符格,測溫結果無效,檢定費用由供熱單位承擔。
第七條供熱單位測溫行爲不適合本辦法要求的,用熱戶應當場向供熱管理部門反映,供熱管理部門應及時予以處理。
第八條用熱戶未在測溫記錄單上簽字,也未向供熱管理部門反映問題的,視爲其認可測溫結果。
第九條新建房屋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由開發建設單位比照本辦法測溫。開發建設單位可有償委托供熱單位進行測溫。
第十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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